(吉隆坡24日讯)如果是在职场感染新冠肺炎,只要符合社会保险机构列明的索赔条件,就可以向该机构申请索赔,前提是需证实在职场染疫。
根据社会保险机构的网站,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的福利和索赔,其实与职场上发生意外的索赔相同,必须填写34号表格(通知感染详情和索赔)。
“受保人可手动填写表格,并移交到邻近的社险机构办事处。
“另外,雇主也可以透过线上(https://faedah.perkeso.gov.my)提交申请表格。”
早前,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阿旺哈欣受访时曾指出,如果证实是被家人或本土感染,或密切接触但没确诊者,申请将拒绝。
不过,即使不是在工作职场中感染,但染疫后导致永久性疾病、暂时性疾病或死亡,受保人仍然可以提出索赔。
欲知更多详情,可浏览https://www.perkeso.gov.my/76-pengumuman/888-covid-19-related-benefit-claims.html。
因工作事务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受保者,有资格获得社险机构的索赔。社险机构提供以下索赔:
1.医疗索赔
2.短暂伤残索赔
3.永久伤残索赔
4.出勤津贴(Constant-attendance Allowance/Elaun Layanan Sentiasa)
5.复建设施
6.家属索赔
7.丧葬索赔
8.教育索赔
不是因为工作事务而感染新冠肺炎,但染疫后患有永久性疾病,并无法如常工作(包括死亡)的受保者, 可在社会保险下享有以下索赔:
1.伤残抚恤金
2.伤残补助金
3.出勤津贴
4.复建设施
5.遗属抚恤金
6.丧葬索赔
7.教育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