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4日综合电)台湾新北市一名人夫背着结婚将近40年的妻子在外偷吃,与小三多次发生性行为,甚至还拍摄性爱影片,更清楚标明日期存放至电脑中。正宫发现后当场崩溃,认为小三介入她的婚姻,破坏她的家庭,气得一状告上法院。不过,法院在审理时,因人夫的一个举动,法官驳回了正宫之诉。全案仍可上诉。
正宫主张,她与丈夫结婚37年,但她却在2019年10月间从丈夫手机发现其与小三的不雅照,她当场气得传讯询问小三,对方也坦承与丈夫交往,且发生多次性行为。
正宫指控,丈夫与小三交往后,还多次录下2人的性爱影片,一共5段,且丈夫甚至还标明日期,并将影片存在公用电脑中,让她大为崩溃,认为是小三介入她的婚姻,破坏她的婚姻,气得一状告上法院。
对此,小三矢口否认,并称她与人夫交往前,人夫就拿出2张离婚协议书,证明自己的单身身分,再者,她身为外籍人士,并不清楚台湾法律规定,她的配偶也已过世多年,才会相信人夫所说,并与其交往,强调自己是在不知情的状况下与人夫发生关系。
法院审理时,勘验人夫所提的离婚协议书影本,内容中记载着人夫与正宫各自的身分证字号,以及2人的签名及盖印,而经比对,该影本内容均与正本相符,因此可认定该内容为真正无讹。
法官认为,因小三为泰国籍,其辩称不知道我国离婚制度须经登记始生效,因此在人夫提出离婚协议书后,她便主观上认为人夫为单身之人,这也并非虚妄,再加上正宫事后也提不出其他证据能证明,小三在与人夫交往时知道其为有配偶之人,最终驳回了正宫之诉。
文:台湾ETtoday新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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