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5日讯)非法饲养12只“凤头鹰雕”和 “黑腿小隼”受保护鸟类 ,华裔农夫被判罪名成立,遭罚款6万令吉。
被告彭世宏(46岁,译音)今日在庭上辩称是在胶林发现掉落的鸟巢,才把12只受保护鸟类带回家治疗后放生 。
被告在首控状中被指在2017年7月25日下午2时,在笨筒县武吉茹嫩住家被发现非法饲养5只凤头鹰雕(学名Spizaetus cirrhatus)的雏鸟。
第二和第三控状指他在同天、同时及同地被发现饲养3只黑腿小隼(学名Microhierax fringillarius)雏鸟,以及4只凤头鹰雕成鸟。
根据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716法令),这两种鸟类属受保护动物,饲养者需持有合法执照。 被告没持有执照饲养这种珍稀鸟类,牴触同法令下第69(1)条文和第68(1)(a)条文。
在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9(1)条文下,一旦罪成, 最高刑罚为罚款20万令吉或监禁10年,或两者兼施。
在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8(1)(a)条文罪成者,最高刑罚为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他没聘请辩护律师下,辩称常在橡胶园工作会发现鸟巢从树上掉落,若不理会,巢中的雏鸟会面临死亡,因此带回家饲养后才放生。
地庭法官哈米丹里判处被告首项罪名罚款2万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6个月监禁取代;第二罪名罚款1万5000令吉或3个月监禁取代,以及第三罪名罚款2万令吉或4个月监禁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