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冼都的警方于周二(26日)下午,在警方仓库销毁市值417万令吉的烟花爆竹,不料销毁过程中,有烟花和爆竹意外被引爆,引发大爆炸,更炸出骇人蘑菇云!
严重的大爆炸,造成位于仓库周遭有至少7间住家及学校,都被炮火殃及,幸没有任何居民受伤。
上述意外让我们想起多年前在大马发生的一宗悲剧,1991年5月7日下午3时30分,一间位于雪州双溪毛糯新村,占地5英亩的“光明”烟花厂,因为试射不当引发3次大爆炸,造成22人死,103人受伤,有者甚至尸首被炸成碎片。
大爆炸发生后,造成当地420间民宅和5间毗邻工厂,瞬间全数摧毁,被夷成平地,这也是我国发生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宗爆炸事件。
由于烟花厂经常进行试射活动,烟花厂工人和附近居民在首次爆炸发生时不以为意,还拉大队到烟花厂周围围观,直到第二次爆炸引起异常震动,大家才惊觉不妙,四处窜逃。
第三次爆炸最为严重,几层楼高的火焰冲天而起,火星四射,毗邻的工厂全数倒塌,连距离烟花厂数公里的民宅,也因为严重震动而坍塌,浓烟滚滚,现场形如战场,惨不忍睹。
虽然救援工作在爆炸发生一小时后正式展开,但现场仍继续发生小爆炸,阻碍了搜救行动,现场也不断传出有烟花厂员工被炸死或受困的消息,以及有遗体不断被抬出,让在场者都无比难过。
当时的政府特别设立了皇家调查委员会,并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烟花厂是在1973年,以“烟花出入口公司”之名注册,在没有任何准证的情况下设厂,甚至获批购买化学炸药,令人哗然。
而协助“光明”烟花厂把“不可能变为可能”的政府机构,竟然包括警方、消防局、雪州安全理事会、八打灵县议会、土地局、工厂及机械局等等。
然而,调查报告中建议采取行动对付厂商和管理层,至今依然没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