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呼吁反贪污委员会,停止对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的所有调查。
人权会认为,反贪会调查莫哈末纳兹兰已违反宪法,宪法阐述有适当的管道处理法官的不当行为指控。
反污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峇基日前证实,该会正对上诉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银行户头被指有100万令吉不明款项一事展开调查。
莫哈末拉兹兰曾承审多宗名人案件,包括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失信、滥权及洗黑钱案件中,重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罪成。
人权委员会今日发文告指出,联邦宪法第125(3A)条文规定,如果法官涉嫌违反道德守则,首席大法官可根据2010年法官道德委员会法令,把法官交由法官道德委员会处理。
人权会赞同并支持三权分立原则,确保司法机构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受到保护,避免任何干预,以及对司法机构人员施加政治压力。
人权会质疑反贪会展开调查的动机,并认为反贪会史无前例的调查法官,立下负面和危险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