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2日讯)开斋节第一天与兄长争用四辆驱动车出外庆节,保龄球馆管理员竟用刀刺伤兄长至重伤,被控伤人罪。
来自丹绒米雅的那比沙立(30岁)被控于5月2日上午10时,在住家用切肉刀刺伤哥哥莫哈末法洛(38岁),抵触行事法典第326条文。
在此条文下若罪成,可判监禁20年及罚款或鞭打。
被告不认罪,代表律师安立峇星在求情时说,被告需照顾年迈双亲,希望法庭减少保释金。伤者已婚,没与被告及双亲同住。
地庭法官娜丽蔓峇哈鲁丁随后允许被告以7500令吉保外,谕令被告不得打扰受害者 ,案订6月7日过堂。
此案由希华姗嘉丽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