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9日讯)立卑县原住民发展局一名农业助理官员,涉嫌收取300令吉贿款,他今日被控两项罪名时,否认有罪,获准以4000令吉保外。
被告阿末阿米(39岁)被控于今年1月5日,下午4时,在瓜拉立卑一间嘛嘛店,身为立卑县原住民发展局的农业助理官员,即属G29级别的公务员,在无报酬下收取对方200令吉贿款,却深知这与公务有关。此外,被告也被控于今年1月7日,下午1时,在文德甲淡马鲁路的一间银行分行处,通过银行存款机,收取100令吉贿款。
被告的举动已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被控上关丹地庭,此案由反贪污委员会的西蒂莎拉副检察司主控,她建议法庭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担保下,让被告保外。
被告向法庭求情时指出,他月入2000令吉,需负担妻子及两名孩子生活费,恳请法庭减低保释金。
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占查尼随后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并在附加条件如每月需到邻近反贪会报到及交出国际护照下保外。
此案订于6月2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