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人力资源部鼓励国内政联公司和私营公司落实“经痛假”政策,而无需等待政府立法强制实施。
该部指出,有签署劳资集体合约(CA)的公司,也可和其工会谈判,把这类政策纳入集体合约内。
人力资源部是透过电邮,回应《新海峡时报》有关大马是否会效仿西班牙、印尼、日本和韩国等国,为经历严重经痛的女性,提供带薪生理假的政策时披露,该部需深入研究以确定立法利弊,同时也需考虑到如何在公司制定适当机制来顺利实行这项措施,以免出现滥用及措施有漏洞。
该部也指,需在做任何决定前,与雇主和工会接洽,也需与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讨论。
该部说,尽管立法规范私企提供生理假,可被视为政府增强职场女性权利而采取的一项进步举措,但当局也需警戒这会否对妇女就业机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丽娜哈伦回应,该部欢迎任何支持妇女福利和福祉的倡议,但生理假需修改法律,和利益相关者讨论,也需让公共服务局及人力资源部进行评估。
另外,马来西亚妇产科协会主席胡美玲医生受询时说,民众对女性经痛认识不够深,加上经痛很常见,而认为女性经痛很正常。
她说,经痛往往不获重视也不受承认,但部分女性的经痛严重到足以干扰日常生活。
她分享,甚至曾有20至30余岁的未生育女性,因为经痛而要求医生切除子宫和卵巢。
马大医学中心教授、妇产科主任兼顾问慕克里韩丹医生则说,高达80%女性会有不同程度和严重痛经,而严重经痛和大量出血都属于不正常,需要获得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