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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材生拍视频批判首相 一旦罪成 罚5万 监1年

(吉隆坡7日讯)网络视频创作者,因拍摄两支点名批判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的视频,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唯被告对4项控状皆不认罪,获准以1万4000令吉保外候审。

使用“King Maker”用户名,拍摄批判视频的被告祖法兹里斯阿末是一名高材生,曾获得政治科学硕士的一级荣誉学位,也曾在上届全国大选,以独立人士身份上阵沙巴丹绒巴拔州席但败北。

祖法兹里斯阿末首先面对两项控状,即他使用“@kingmakerofpower”的TikTok账号,于6月23日发布了一支题为《PAK MAIL及巫统从7月1日起调高物价至非常昂贵》的视频,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与第233(3)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最高1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示意图/123RF)
(示意图/123RF)

第二控状则是他拒绝向警方交出该账号密码,因此触犯相同法令第249条文及与第242条文同读,罪成可判处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


被告也在同一法庭,被提控使用“king maker politic”的YouTube账号,于6月27日约下午3时发布另一则抨击的视频,而触犯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与第233(3)条文同读。

另一项控状则是他拒绝应警方要求交出Youtube账号密码,而触犯第249条文及与第242条文同读。

两宗案件主控官分别是诺阿兹扎和纳蒂雅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纳苏利安比赖。

被告律师要求降低保释金

被告代表律师纳苏利安比赖较早前说,其当事人是一名没有固定收入的研究员,希望法官能降低保释金,因为保释金的作用是确保被告出庭不会逃走,而非惩罚。

他也透露,其当事人在雪邦法庭仍面对另一宗2至3年前的旧案件,同样是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下被提控,而他在该案件已经交付1万令吉的保释金。

他说,被告家属周四(7日)准备了1万令吉的保释金,因此他要求4项控状各为2500令吉保释金。

不过,两名主控官皆建议,各项控状保释金为1万令吉。

法官哈斯尼亚最终决定,各控状保释金为3500令吉,因此4项控状总共为1万4000令吉。

他也批准了两名主控官申请的庭令,即直至案件结束前,被告不得在任何通讯媒体上继续发表会造成恶意及具有虚假讯息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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