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0日讯)阿拉伯籍男子佩戴33厘米装饰用的带鞘刀,前往清真寺祈祷,遭警方当场逮捕。
警方调查发现,男子的佩刀是所属国家在庆佳节时,佩戴的装饰物件,但根据我国法律,此行为已触犯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年或鞭笞。
警方今早8时45分,在新山苏丹阿布峇卡清真寺附近巡逻时,发现持有危险武器的57岁阿拉伯籍男嫌犯。
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警方逮捕该嫌犯,同时援引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调查此案。
他提醒民众,若发现可疑者持有危险武器,可立即联络警方南警区07-2182323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