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2日讯)在3年前面控4项持械打劫控罪罪成,被判入狱3年的26岁无业男子原本即将服刑完毕,但随着上诉庭宣判控方上诉得直,加重被告刑罚,改判坐牢12年和鞭笞4下后,被告无法在下周出狱。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认为,被告雷兹万在多个地点持巴冷刀打劫,行径猖獗,不该获轻判,认为鞭笞是对被告罪行相应,且具威慑力的刑罚。
法官考量控方上诉申请后,发现地庭和高庭早前裁决有误,因此行使裁量权,加重被告刑罚,谕令各控状的3年监禁刑罚分开执行,且刑期从逮捕日,即2019年11月17日算起。
其他二司为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末纳斯菲和拿督莫哈末纳兹兰。
较早前,主控官扎基阿斯拉夫副检察司为上诉申请陈词时说,被告持巴冷刀抢劫,应获得重判,认为高庭裁决有误。
控方也反对被告刑期同时执行,认为刑罚应分开执行。
被告辩护律师约瑟替被告求情时,恳请法官维持高庭原判,让即将服刑期满的被告在下周出狱。
雷兹万在2019年11月1日至14日期间,抢劫芙蓉端姑安达路、敦依斯迈医生路及端姑慕纳威路共3家便利店,劫走共值1321令吉11仙的现金、食物和香烟。
芙蓉地庭在同年11月26日宣判被告4项控状罪成,在每项控状下入狱1年,刑罚同时执行。
控方随后入禀高庭提出上诉,高庭加重刑罚,拉长被告监禁刑期至3年,刑罚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