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苏禄苏丹后裔”通过法律行动扣押马石油资产的新闻,引起了国人乃至国际社会的关注。
这件事情最直接的导因是,法国仲裁庭于今年3月裁定大马必须向苏禄苏丹后裔支付至少625亿9000万令吉的赔偿,而后者则在取得庭令后,随即扣押了马石油在卢森堡两家子公司。当然,整个课题的源头,涉及更久远的历史背景。
这起事件与2013年苏禄恐怖分子入侵沙巴拿笃一样,是一项对我国主权的侵犯行动。然而不同的是,当年我们是不分朝野,全体国人同仇敌忾,一致挞伐入侵者。而如今,面对国家资产遭扣押,我们谴责入侵者的声音寥寥无几,更多的是朝野政党和政治人物之间的互相指责,极力将对手标签为“卖国贼”。
这起事件,到底谁是“卖国贼”?又或者我们应该问的是,到底有所谓的“卖国贼”吗?
关于沙巴领土的争议,主要是源于 1658 年,当时的汶莱王国为了感谢苏禄苏丹帮助平定汶莱内战,而把位于沙巴东北部的一部分土地作为馈赠。
恐怖分子入侵
可是到了1877年和1878年,汶莱分别把北婆罗,也就是沙巴大部分土地割让给Dent and Overbeck公司和苏禄,导致土地拥有权出现重叠现象。
根据协议,汶莱方把沙巴大部分地区的主权割让给Dent and Overbeck公司,并同意他们和他们未来的继承人必须向苏禄苏丹的后裔每年支付5000墨西哥比索(折合1061令吉)。
1936年,苏禄苏丹查贾马鲁基兰二世逝世,由于没有继承人,就暂时停止支付。直到1939 年,北婆罗洲高庭首席法官查理(Charles F Macaskie)鉴定了苏禄苏丹9名法定继承人。
马来西亚成立后,大马政府遵循1878年协议,即需要每年支付5300令吉割让金给苏禄苏丹,但是在2013年苏禄恐怖分子入侵沙巴拿笃后,我国已停止支付这笔割让金。
苏禄苏丹后裔进而在2017年入禀追讨割让金,直到2019年,西班牙仲裁庭法官贡萨罗斯坦帕(Gonzalo Stampa)裁决大马需赔偿625亿9000万令吉给苏禄苏丹的后裔,并指出1878年的条约是一项商业性的“国际私人租赁协议”。
这些后裔在取得法庭的裁决后进行“择地行诉”(forum Shopping),他们同时从一个法院系统跳到另一个法院系统,直到他们找到愿意执行贡萨罗斯坦帕裁决的法官。
首先是西班牙的马德里法院(驳回了索赔),然后是法国的巴黎法院。
裁决撤销
今年3月10日,大马政府已声明拒绝承认西班牙仲裁法官贡萨罗斯坦帕的地位,矢言挑战这项裁决,以捍卫国家主权独立和权益,因为早在2021年6月29日,(西班牙)马德里法庭受理(大马)政府的申请,已撤销贡萨罗斯坦帕的仲裁员资格,因此他的一切裁决随之撤销。
马来西亚现在最头疼的问题是,苏禄苏丹后裔的英国代表律师梅森(Elisabeth Mason)捉着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在2019年写给苏禄苏丹律师的一封信。信中阐明“总检察署和外交部多年来一直了解并正式承认索赔人及其权利”,梅森紧紧抓这个理由,声称证明马来西亚政府承认苏禄苏丹国的继承人。
这封在社交媒体上疯传的信中,显示汤米汤姆斯还表示,他“对2013年停止付款感到遗憾”,马来西亚“现在准备好并愿意”支付2013年至2019年的所有欠款。
事情演变到今天,我国已获得法国上诉庭批准的暂缓令,理由是贡萨罗斯坦帕的最终判断将危及大马主权之豁免权。
属于我国领土的沙巴如今主权危机尚未解除,是否有朝一日,沙巴人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不再是大马人,而成为苏禄人,这才是我们要避免发生的问题。
与其互相指责谁是卖国贼,在这时候朝野阵营应共同维护马来西亚和沙巴的主权,不要忘了2013年,拿笃入侵事件,那些为了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在对抗苏禄恐怖分子牺牲性命的军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