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8日讯)45岁男子3年前在机场托运行李后,行李箱被盗,且行李托运资料贴纸遭人调包,贴在装有冰毒行李箱,他因此被控贩毒,更坐了3年冤狱。
控状指出,被告林顺发(餐馆助理)在2019年5月16日早上7时,于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登记处运送1公斤869克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下被控,可与该法令第39B(2)条文同读。
若罪成,可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没面对死刑,可被鞭笞不少于15次。
此案经过2年多审讯后,高庭法官拿督亚兹今日基于控方无法证明被告拥有藏毒行李箱、被告在行李箱藏毒及被告亲自托运藏毒行李箱、为何写上被告资料的托运资料贴纸以钉书机钉在行李箱把手,以及谁把托运资料贴纸钉在行李箱,宣判被告运毒控状表罪不成立,当庭获释。
高庭认为,行李箱主人托运行李后,直到取回行李为止,行李箱都在机场当局监管范围,被告家属闻判后不禁落泪。
被告辩护律师李瑞铭受访时指出,被告原本计划到台湾打工,但被指运毒,于3年前5月20日被控。
他透露,由于在贩毒条文下被控,被告不获准保释,除了出庭受审外,过去逾3年都关押在雪州双溪毛糯监狱。
李瑞铭说,涉案行李箱不属于被告,并指贴在行李箱的托运资料贴纸有被撕开重新钉回痕迹,且行李箱内的大尺码衣物和被告瘦小身型不符。
“被告托运的行李箱也不见,迄今下落不明。”
李瑞铭指出,他受被告家属委托而成立律师团为被告辩护,律师分别为拿督哈尼夫、李飞、莎希拉及已故陈德佑。
不排除控方上诉
律师团随时待命
李瑞铭说,被告林顺发虽已无罪释放,但律师团仍会待命,以便日后控方若就此提出上诉时,为被告辩护。
他指出,为嫌犯洗刷冤屈是律师团的目标,也是已故律师团成员陈德佑遗愿。
他说,林顺发的家属深信被告无辜,聘请律师抗辩,但家境清寒,凑钱聘请律师的过程对家属和被告都十分煎熬,且疫情拖延审讯,让家属对被告案件裁决日夜难安,毕竟若被判死刑,被告与家人无法一家团聚。
李瑞铭披露,家属十分感谢律师团过去3年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