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以声浪方式,三读通过2021年反性骚扰法案。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丽娜哈伦今日为法案进行总结时说,妇女部计划先在巴生谷设立专司审理性骚扰投报的仲裁庭,至于何时设立则有待商议。
她说,仲裁庭也将采取更灵活方式审理性骚扰投报,例如投诉人在吉隆坡投报,但因一些因素无法前来吉隆坡出席审讯,则仲裁庭可视情况安排审讯在其他地方进行。
她指出,一旦仲裁庭发现有关性骚扰投报不合理、存在恶意和污衊他人因素,则仲裁庭有权拒绝审理投报。
另外,丽娜哈伦在法案通过后召开记者会指出,国会下议院今日见证了历史性的一刻,反性骚扰法案获得朝野议员一致支持。
她希望,该法案也能获得国会上议院一致支持。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于去年12月15日提呈2021年反性骚扰法案,包括性骚扰投报中的答辩人一旦被判罪成,需支付不超过25万令吉的任何赔偿或损害赔偿,以弥补投诉人因性骚扰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和伤害。
法案第2条文阐明,“性骚扰”是指以任何形式(无论是口头、非口头、视觉、手势或身体)冒犯任何人,侮辱或对其健康构成威胁的任何不受欢迎的性骚扰行为。
法案第3条文阐明,将成立一个仲裁庭以审理性骚扰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