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主控官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试图通过,指责承审他被控挪用SRC国际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时任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有偏见,来撤销对其定罪,是一种荒谬和不顾一切让自己脱罪的行为。
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洛夫说,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纳兹兰因曾在马银行担任法律顾问和公司秘书,而在承审SRC案件时有利益冲突。
相反,他说纳吉试图通过指责纳兹兰存有利益冲突,来混淆SRC的审判。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导,阿斯洛夫说,纳吉在联邦法院于8月15日聆审他上述案件的罪成上诉前,妖魔化纳兹兰来塑造公众舆论。
他说,事实上,在纳吉申请提供新证据,并撤销纳兹兰对他判处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罚款的案件上,已经没什么新意了。
阿斯洛夫是在回应纳吉提呈的23页宣誓书时,这么指出,并驳斥了纳吉指纳兹兰参与建立SRC公司的说法。
他说,控方在审判期间提供了充足的文件证据,表明该公司是由一马发展公司(1MDB),而非纳兹兰之前工作的马银行投资银行成立的。
根据报导,纳吉辩称纳兹兰不应该承审SRC案件,因为后者之前在马银行的任职,这将存在利益冲突。纳吉还指责纳兹兰,在成为法官前没有披露他过去在马银行的职位和角色。
然而,阿斯洛夫说,纳吉的辩护人一直都知道纳兹兰之前在马银行的职位,因为属于公共领域信息。
“利益冲突的问题本可以在审判期间提出,但纳吉选择不这样做,因为它没有有效性。
“申请人(纳吉)现在拚命尝试对无法为自己辩护的法官提出这些毫无根据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