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1日讯)“罗厘司机疑打瞌睡酿7车撞,退休警员一家四口死”意外;拖格罗厘司机今天被控4项危险驾驶导致4人死亡罪。
被告不认罪,推事允他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需由家庭成员担保及驾照吊销至案件审结。
被告苏海米(34岁)被控于7月13日下午约2时55分,在南北大道277.1公里的南下路段,危险驾驶拖格罗厘导致一辆轿车内的4人死亡,死者分别是退休警员拉欣南利(60岁),妻子西蒂柏迪玛(59岁)和两名女儿诺哈蒂拉(28岁)及诺哈密查(27岁)。
被告因此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020年修订版)第41(1)条文,此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少过5年或不超过10年、同时罚款最高5万令吉、在罪成日起的5年失去拥有驾照资格或获取驾照。
莫加纳拉杰副检察司建议推事把4项控状保释金定在4万令吉由一人保外,附带条件是被告驾照暂时被吊销。
被告代表律师阿米尔古赛里要求减低保释金,因其当事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需负担妻子及5名孩子的生活费。
本案推事诺哈费扎;被告缴付保释金后保外,案定8月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