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根据大马药剂监管局(NPRA)的美容产品广告指南,推销美容产品的业者,不准使用例如医生的专业头衔,因为这间接会让他人以为有关人士已为相关产品,给予专业意见和认证。
卫生部第一副部长拿督诺阿兹米指出,根据1984年药品及美容产品管制条规,所有美容产品在国内制造、进口或是销售前,都必须向卫生部呈报。
他说,卫生部持续监督已向该部呈报的美容产品,当包括监督在平面媒体、电子媒体、社交媒体和电商平台刊登的美容产品广告,以确保符合法律和指南。
他指出,根据NPRA的美容产品广告指南,推销美容产品的业者,不准使用专业名称例如医生的头衔。
诺阿兹米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如是回答伊斯兰党日莱区国会议员沙比利的提问。
他指出,根据2021年至今年6月的数据,卫生部已监督1775个已呈报的美容产品广告。
他也说,卫生部通过药剂执法组,在2021年至今年6月期间,接获86宗有关没向该部呈报的美容产品,在线上销售的投报。
“根据为了核实投报所进行的行动,多达444间场所已被突击检查,扣押的(产品)总值达433万8629令吉。
“若产品销售涉及专业人士,例如医生,有关资料将提交给负责监管医生操守的专业机构,以采取后续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