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5日讯)2名外国女性谎报遗失大马卡,企图瞒天过海以他人身分资料“补办”大马卡,结果遭眼尖国民登记局官员识破,今天各被判坐牢2年。
首被告姆拉达拉布(苏禄裔,持难民证,32岁)及次被告诺哈斯纳拜沙(没身分文件,19岁),他们今日分别在亚庇推事庭面控。
首被告和次被告是在今年7月21日,在国民登记局亚庇办事处身分证组谎报遗失大马卡,不诚实分别使用纳芝拉和伊拉依兰查的身分资料,要补办大马卡。
首及次被告承认她们触犯国民登记法令第25(1)(b)条文。触犯这项条文的最高刑罚为坐牢高达3年及罚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推事纳塔莎查尔斯判首被告由被捕日算起坐牢2年,刑满后交由移民局遣送回国。
另一名推事杰西卡同样判次被告坐牢2年,刑期由被告捕日算起,刑满后交移民局遣送回国。
本案是由国民登记局官员莫哈未纳希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