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日综合电)中国辽宁省一名丈夫婚内出轨,还赠与小三钱款379万元人民币(约250万令吉),正宫李女士得知后气炸提告,请求法院确认丈夫与情人之间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小三全额返还钱款,经过庄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379万元须返还李女士。
庄河市人民法院消息说,李女士与王先生于1991年登记结婚,王先生自2008年起与名叫小霞(化名)的女士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李女士2020年发现王先生赠与小霞款项,认为款项应为她和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给小三钱的行为有悖于公序良俗,更侵害了她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应为无效,小霞应将该部分财产全部返还给她,因此告上法院。
王先生承认与小霞确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婚外育有一子小王,与小霞交往期间,除赠与小霞钱款,还为其购买房屋和车辆;小霞则称自己是受害者,王先生一直自称是离婚状态,所以双方才交往,小霞也多次要求登记结婚,却总是被王先生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并不知道王先生真实的婚姻状态;小霞与王先生育有一子,现已10岁,王先生的转帐是给孩子的抚养费,要求返还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自2013年至2020年,王先生共计向小霞转款147万余元人民币(约97万令吉),2012年取现金80万元人民币(约53万令吉)、2014年取现金65万元人民币(约43万令吉)为小霞购买房屋两套,2013年为小霞购买小汽车一台,价值87万元人民币(约57万令吉),共计379万余元人民币。法院认为,王先生在与李女士婚姻存续期间,与婚外女性小霞保持情人关系,且王先生私自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赠与小霞,侵犯李女士的财产权益,也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该赠与行为无效,判决小霞返还李女士人民币379万余元。
文: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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