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8日综合电)《中国新闻周刊》报导,一名大二学生杜同学发文称,实习期间所在公司要求未开单的员工吃生鸡蛋自我激励,拒绝后被领导辞退。
《极目新闻》报道,该公司人事经理称生吃鸡蛋是公司员工手册里注明的。记者从涉事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获悉,他们也已接到该实习生的电话,目前正在与其沟通处理。
有网友表示涉事公司是中国河南郑州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
8月17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郑州市金水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也给他们打电话反映此事,并告知他们涉事的确为上述公司,目前他们正在核实。
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此事尚未立案,当事人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在校生外出工作被视为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因此不适用劳动法。
目前,他们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才好开展调查。当事人尚未正式举报涉事公司,他们会进一步与当事人沟通。对于让员工生吃鸡蛋的行为,他们会对该公司进行行政指导,明确制止吃生鸡蛋这种行为。
对于当事人因拒绝吃生鸡蛋被辞退一事,如果情况属实,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权益。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网友评论,“毫无疑问,应当向公司索赔”、“真的毁三观”、“员工挣钱不容易时时在碰壁,高管拿高薪对员工毫不在意”。
央视报导,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律师介绍,实习和兼职都属于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是地位平等的,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在外兼职、实习,谨记这4点保护自身权益:
1. 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金额和发放时间;
2. 明确协议的终止时间和单方解除权利;
3. 要求用人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 保留好出勤及报酬发放的相关证据。
文:《中国新闻周刊》、《极目新闻》、央视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