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讯)上诉庭定于10月13日,为被判鲁莽或危险驾驶而导致8名少年脚车骑士死亡罪成的沈可婷,提出的上诉申请案进行第4次过堂。
上诉庭副主簿官诺嘉米拉今早透过Zoom平台为此案过堂时,作出上述决定。
沈可婷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依扎随后受询时指出,目前新山高庭的判词理据未备妥,因此上诉庭择定上述过堂日期。
沈可婷另一名代表律师苏雪妮说,基于上述原因,上诉庭未择定此上诉案的聆审日。
新山推事庭在2019年10月28日,宣判沈可婷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控方在同年11月10日入禀新山高庭提出上诉,高庭改判沈可婷表罪成立,谕令后者回到推事庭出庭自辩。‘
新山推事庭再于2021年10月10日,宣判沈可婷的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但控方在同年10月12日再提出上诉。
新山高庭在4月13日推翻推事庭的判决,裁定沈可婷罪名成立,并判处她监禁6年、罚款6000令吉及吊销驾照3年,不得暂缓执行监禁刑罚,需即时入狱。
沈可婷数日后(18日)成功申请暂缓执行刑罚,同时获得上诉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