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人权委员会(Suhakam)新任主席拿督拉末莫哈末解释,他并非反对《罗马规约》,而是基于我国没做好准备签署这规约,才提出反对签署的立场。
他向“当今大马”指出,我国签署《罗马规约》后必须修改国内法令,特别是刑事法典才能落实有关条约提出的种族灭绝和反人类罪行项目,因为刑事法典没有列入这些罪行。
“希盟政府想让我国成为人权友善国家是好事,但在宣布签署该文件时,并没有经过国会修改法令程序。
“司法体系必须学习如何实施《罗马规约》内的项目,同时也必须知会统治者理事会,当时我国并没有进行这些程序,因此我才认为我们还没做好准备。”
拉末莫哈末曾表态反对签署《罗马规约》,而遭社运组织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