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5年前被控34项涉及逾30万令吉舞弊控状的双溪南眉巫统前州议员拿督哈山拉曼,因控方无法提出表面证据(Prima Facie),获无罪释放。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哈斯纳今日陪同哈山拉曼召开记者会时说,爱极乐地庭于8月19日宣判被告表面罪名不成立,而作出上述判决。
他说,60岁的被告被控于2016年期间所推行的国家蓝海策略(NBOS),于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之间,在当时该选区发展及协调委员会中心内,签署34张31万8400令吉的支票,作为饲养鹿、种植香蕉、蔬菜等经费,唯受惠者没有接到有关款项,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并可在109条文下宣读。
他指出,哈山拉曼于2019年7月被反贪污委员会控上法庭,面对34项罪行。该案件于2018年开审后,法庭传召22名证人,直到今年8月结案陈词,法庭基于控方无法提出表面证据,而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哈斯纳说,该方之所以今日召开记者会,主要是等待控方14天上诉期,而至今控方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