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独家报导)执业律师麦嘉强说,无论一宗案件的投报时间与案发时间间隔多久,即便是20年以上的案件,只要含有刑事成分,警方都会展开调查。
“几时报警没关系,这是人民的权利,只要报案纸有解释到刑事的元素,警方就会去查。”
麦嘉强今日针对有报导指某房产中介,涉及20年前欺诈一名商人而在昨日被控一事,回应《中国报》询问时,这么回应。
他说,在大马,刑事案件并没有受有效期限的限制,反之民事案件有6年的追诉期。
“例如一个人杀了人,就算警方20年后才找到凶手,也还是会提控上庭。
“我们没有限期,不像韩国,过了几十年后,凶手出来承认杀过人,法律不能提控他。”
但他强调,能提控不代表就能让涉案者治罪,因为一宗案件拖得越久,证据就会越来越少。
麦嘉强说,他无法解释普通法为何将民事案件的追诉期设置为6年,但可以说,若追诉人在6年后才入禀民事诉讼,法官会认为追诉人根本不重视这个案件。
不过,他解释,所谓的6年期限是可以斟酌的,例如追诉人6年前遭欺骗,但在第7年才知道被骗,那么所谓的6年追诉期限就会从“知道”那刻开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