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3日综合电)俗话说有土斯有财,长辈逝世如留有土地,一般人都抢着继承,但台湾台北的陈姓妇女不同,明明继承的土地没问题,因是农地也不用缴地价税、土增税,可是却坚持要办理放弃继承,地政士怎么劝也劝不了,只好帮她办理。
到底是什么原因,由于陈姓妇人并未说明,地政士也很好奇,推测可能不愿小孩未来卷入家族纠纷有关。
正业地政士事务所所长郑文在表示,陈姓妇女日前到他事务所,表示要放弃名下继承的一块土地。
郑文在查了一下资料,该土地为农地,位于苗栗,约1500坪,陈妇父亲日前逝世后,由陈妇及四位兄弟姐妹一共5人继承。
本来可5人可用持分方式继承,但因兄弟姐妹中有一人不愿出面办理继承,因此改以5人以公同共有方式继承。
郑文在表示,该土地位置有点偏远,但没贷款也没欠债,因是农地,不用每年缴地价税,若想转售,也不用增值税。这样的土地,按理说,因没有负担,继承下来放着就好,根本不用放弃。
郑文在也这么告诉陈姓妇女,但陈妇就是想放弃,连续一周到他的事务所希望帮她办理放弃,在陈妇坚持下,郑文在只好帮她办。
犹如放下心中大石
郑文在表示,陈姓妇人兄弟姐妹一共有5人,却只有4人出面继承土地,以致必须以公同共有继承,增加未来处分困难度。由于妇女一再强调,不希望造成未来小孩困扰,推测可能该土地持有复杂,家族之间意见多,有纠纷,自己又不缺钱,因此干脆不要算了。
他表示,他替陈姓妇女办完放弃继承之后,本来一脸忧愁的陈姓妇人,犹如放下心里的大石头,露出满意微笑。
他说,很多人期待祖先留下祖产,可少奋斗好几年,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抛弃也许是免除烦恼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