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讯)联邦法院裁定,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其中一条规定被告是否获准保释方面,被指具有歧视性的条文,符合宪法。
以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驳回一名被控两项人口贩运罪名的承包商的保释申请,并裁定SOSMA第13条文不违宪。
其他两司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扎巴丽雅和拿督罗扎丽雅。
王南吉说,2007年反人口贩卖法令第26(A)和26(D)条文,也属于SOSMA管辖范畴。
他说,据被告沙末耶敏入禀的宣誓书,三司没有发现任何能向被告提供保释的合理理由。
“他不是病人或体弱者。”
控状指56岁的沙末耶敏是于2020年5月17日至20日间,在吉隆坡文良港一所房子内贩卖30名外籍人士,抵触2007年反人口贩卖法令第26A条文,以及从贩卖人口活动中获利,抵触相同法令第26D条文。
沙末耶敏两年前被控上高庭,当时控方以被告两项指控涉及国家安全课题为由,援引SOSMA拒绝其保外申请。
上诉庭也在5月,以没有权限聆审此案为由,驳回被告上诉申请,惟联邦法院今日驳回控方的初步反对申请,并继续审理保释申请是否站得住脚。
沙末耶敏代表律师蓝卡巴星在法庭指出,SOSMA第13条文违反了宪法第8条规定的权利平等。
他抨击该条文具有歧视性,是因为女性获保释而男性不准。
他说,没有合理的理由允许个人,在申请保释时受到不同对待。
SOSMA第13条文阐明,若涉及保安犯罪的罪犯仅18岁以下,是女性、病人或体弱者,将获准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