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7日综合电)台湾媒体近日报导,男子阿嘉(化名)与前女友小茹(化名)分手,但他仍忘不了对方,于是以每小时1000元台币(约147令吉)的报酬约小茹来陪他。
小茹答应后便前往阿嘉家中,却遭到凌虐、性侵,她被囚禁12小时后,才找到机会趁隙从2楼跳下逃脱,还因此摔断腿,最终拖着满身伤跑到警局求救。
全案上诉到最高法院后,依伤害、强制性交等罪判阿嘉7年2个月徒刑,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阿嘉与小茹于2019年8月初分手,但他却迟迟放不下,而为了与小茹见面,他决定以1小时1000元的报酬,约小茹见面吃饭。
同年月29日两人到六合夜市买完宵夜返回阿嘉住处,阿嘉却突然要求小茹将手机解锁,但遭到拒绝,没想到阿嘉竟发狂将手机抢走,接着就是一阵痛殴,导致小茹手脚和头部以及背部都有伤痕,甚至还被拘禁起来。
直到隔天上午,阿嘉仍不放弃要求小茹将手机解锁,还哄骗对方,“只要解锁就放了你”,小茹因害怕被打,只好答应将手机解锁,没想到阿嘉发现小茹已另结新欢,当场情绪失控,强行脱掉小茹裤子逼口交再性侵得逞。
阿嘉打完人后,中午还不忘叫外卖补充体力,而小茹为了逃命,只好趁着阿嘉下楼取餐时,从2楼房间的阳台一跃而下,导致她左右脚多处骨折,但仍是忍着剧痛骑机车到警局求助。
法院审理时,阿嘉矢口否认犯行,但小茹指证历历。
法官认为,若小茹不是被人囚禁限制行动,怎可能遭殴打后还不离开,甚至还不顾生命安危也要跳楼求生,综合小茹的验伤报告及社工访谈资料,法官因此不采信阿嘉说词,一二审都认为他罪性重大,依伤害、强制性交罪合并判阿嘉7年2个月徒刑,上诉到最高法院仍被驳回,全案定谳,将发函地检署通知他入监执行。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