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1日讯)华裔女子受“朋友”介绍,以集资方式投资商品买卖,起初定期获取高回酬后,便广邀亲友加入投资,结果最近发现酬劳没有发放,对方也失联,才惊觉受骗,导致约30名亲友也受累,一共痛失200万令吉。
来自新山乌鲁地南的事主黄小姐(35岁,当铺职员),2019年在珠宝商店工作时,认识一名人称“小倩”的华裔女子,受对方邀约,加入商品买卖的投资计划。
对方声称是通过与厂商合作,低价取得盆栽、肉干等各种商品,再转手卖出去,就可取得高利润,并强调生意100%稳当。


出自信任,事主加入投资,累计投入6万2500令吉,还邀请亲戚加入,直至今年8月,发现本身的酬劳分毫未获,也联系不上对方,才发现受骗。
黄小姐今午在行动党柔佛再也服务团队主任莫明儫陪同下,召开记者会,申诉自身的受骗经历。
她忆述,对方当时出手阔绰,每次大量购买首饰,她出自好奇询问,得知对方的投资方式,对方也保证生意100%稳当,投资也定能回本。
她指出,当初她和朋友先是以小数额试探,基于定期都能获得回酬,因此认定对方为人可靠,今年起也扩大投资数额,还邀约家人和亲戚成为“下线”。
“到了今年8月,我发现酬劳分毫未获,多次尝试联系对方,都得不到回覆。”
她估计,综合自己和朋友召集的人数,投资者至少有30人,涉及金额估计高达200万令吉。
她透露,本想通过这门投资赚取50%至70%的回酬,以应付房贷和其他生活开销,如今却血本无归,还要偿还银行贷款。
“小倩”母亲称已和她脱离母女关系
黄小姐说,她后来联系“小倩”的家属得知,原来对方过去曾以同样的手法行骗,更因此欠下债务,她的母亲已和她脱离母女关系。
据了解,“小倩”今年33岁。
黄小姐和亲戚已针对此事报警。
对此,莫明儫指出,根据金融服务法令137(1)条文,任何人无牌收受定金,将被视为犯法,可在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下被调查。
“一旦被控罪成,个人将面对罚款不超过非法活动收受的金额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亦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
他提醒公众对金融诈骗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