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2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撤回就对其槟州海底隧道计划相关贪污案件,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被驳,在联邦法院提出的上诉申请。
他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师海占奥马,以及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证实此事。
旺沙哈鲁丁指出,上诉方是在今日下午入禀停止上诉的通知。

两人也说,由于林冠英不继续上诉,因此他们明天不必到法庭出席上诉聆审。
2021年7月12日,高庭法官莫哈末嘉米尔基于林冠英无法出示其案件需移交高庭审理的特殊原因,且贪污案件通常是从地庭开始审理,地庭法官有能力裁定辩方提出的法律问题,驳回林冠英的申请;林冠英过后就此裁决提出上诉,但在去年11月16日,同样被上诉庭驳回。
林冠英是于2020年8月7日及10日在吉隆坡及北海地庭,因槟城海隧案而分别被控索贿及滥权收贿的控罪,并于9月11日再次因此案,而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资产)下被加控2项控状。
槟海隧案将在本月19日续审,承审地庭法官是阿祖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