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 根据1981年选举条例,每个登记为选民的公民都必须到投票站投票,邮寄投票仅限在宪报上公布的特定群体,不包括大专生。
《马来西亚前锋报》报导,条例清楚列明,身在海外的公民、选委会成员和大选工作人员,以及投票日需工作的警员、军人、媒体人员和其他9个机构的官员,可以邮寄投票。
选委会前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指出,若允许大专生邮寄投票,选委会必须处理几十万张选票,增添困难。
他说,每个公民都应该根据他们目前的居住地址登记选区,以方便他们投票,而不是根据大马卡或家乡的地址。
他指出,若根据居住地点登记选区,就不会出现回乡投票的问题和费用。
他说,选委会管理邮寄选票并不容易,因为涉及全国222个国会选区。
他指出,选委会可以实施特别投票制,让大专生或在西马工作的东马人提前投票。
“选举制度改革委员会早已提出上述建议,但政府没重视。”
他说,特别投票制已经在先进国家实行,以确保每个人都可以以任何方式投票。
“特别投票制无法在本届大选落实,但可以在第16届大选落实。”
他说,政府落实18岁投票和自动登记选民制,但没有为他们提供最佳投票方法。
“这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可能会因为没有最佳投票方式而失去数百万张选票,从而导致投票率较低。”
#新闻取自《马来西亚前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