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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KAM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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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从事非法放贷 华男今被控认罪

(马六甲1日讯)华裔男子因在7年前涉及非法借贷活动,今日被控后,法庭定于11月22日下判。

现年41岁的洪子豪(译音),被控于2015年7月24日在普罗加东住家,使用越南籍前妻的银行户头,进行非法借贷工作,牴触1951年金钱借款法令29AA条文(400法令)。

在此条文下,若被告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2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控, MAHKAMAH
洪子豪(左)承认涉嫌非法借贷活动。

被告在爱极乐推事庭面控时,聆听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向推事莫哈末依兹旺俯首。法庭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并定11月22日下判。

此案由法克里哈京副检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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