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油气服务公司的副总裁和董事,分别被控于5年前通过虚假陈述误导大马公司委员会(SSM),和4年前伪造文件更新一家石油和天然气公司的执照,他们今日被法庭判处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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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之前,51岁的公司副总裁阿末哈达卡马鲁扎曼和55岁的公司董事莫哈末尤索夫,向法庭申请撤销对他们的指控,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今日批准他们的申请。
法官在下判时说,法庭认为对这两名申请人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
“法庭还发现阿末哈达有关大马公司委员会从未被混淆的论据,是有根据的。”
对于莫哈末尤索夫,法官认为,根据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文件)对申请人的指控是有缺陷的。
“这是因为通过他人犯下的罪行,是法律没有规定的罪行。”
根据指控,阿末哈达被指误导公司注册局,在日期为2017年5月19日的“Aker Engineering公司2017年某公司股本年利润”的年度申报表中的重要细节作出虚假陈述。
此外,莫哈末尤索夫则被指在帮一家名为Standardised Work & Equipment Categories(SWEC)的公司申请更新执照时,伪造一份日期为2017年5月19日的文件,即上述年度申报表,作为该公司的支持文件。
该文件指出,他不是Aker Engineering公司股权的信托人,以通过Enterprise Buyer系统申请更新SWEC执照,不过,作为该石油和天然气公司的持有人,知道该文件是虚假的,因为他就信托人。
本案主控官为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罗振豪(译音)副检察司,而两名申请者的代表律师为阿米尔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