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讯)48岁中国男星潘粤明凭精湛演技走红,近年代表作包括《白夜追凶》、《你是我的荣耀》的关在,以及《鬼吹灯》系列扮演胡八一。怎料,他因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5.5万人民币(约16.14万令吉),以及被罚款25.8万人民币(约16.33万令吉)。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潘粤明2021年3月接拍日加满饮品的影片、图片用于商品推广,影片中更明显出现“品牌挚友潘粤明”,违反广告法规定“保健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且上海东铪商贸公司发表影片时,均未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潘粤明以自身的名义和形象,为保健食品作推荐和证明,导致违反《广告法》,除了代言费遭到没收,还需要缴交罚款,共计51.6万人民币(约33万令吉)。
26日,潘粤明工作室就“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罚”在微博发布致歉信,表示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配合调查,对消费者构成错误引导、违反相关规定,作出郑重道歉。致歉信中,潘粤明工作室称已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工作疏漏,自愿并完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在第一时间终止相关合作,缴清全部罚款。在未来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潘粤明先生及团队将秉承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慎审查合作对象及合作内容,今后绝不会开展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产品代言或肖像授权合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请广大消费者监督。”
潘粤明也表示:“非常抱歉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困扰和不便,我与团队已深刻反省。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严格要求、规范合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