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8日讯)贩卖近百公斤冰毒和摇头丸,2名渔民偕妻子和一名船匠被控死罪!
被告诺法兹里(38岁)、慕再里(44岁)及41岁的妻子罗兹达,以及44岁的纳吉嘉化,被控于今年1月4日下午约3时,在万里望实甘再也花园一住家贩卖82.64公斤的冰毒。
次控状指4名被告于同时间地点,贩卖3-4种MDMA毒品(摇头丸),重达16.62公斤。两种毒品合起来逾99公斤,两项控状皆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2)条文。

在此条文下若罪成,可判处绞刑至死。
4人今日在推事庭被控时,在推事陈财伟(译音)面前,点头示意明白通译员念出的两项控状。
陈财伟随后订3月14日重新过堂,并提呈化学报告。
此案由依祖丁警长主控,4名被告只有诺法兹里委任律师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