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19日讯)一名男子在手机应用程式发布色情照,结果被提控后,被判罚款1万令吉。
法官罗海达今日判28岁的被告莫哈末阿斯拉夫罪成,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坐牢6个月。被告选择缴付罚款。
莫哈末阿斯拉夫被告在2020年1月9日,通过手机应用程式发送色情照给人。后者深感受到伤害,并向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投报。
多媒体委员会随后与警方展开取缔行动,起获被告的手机及相关色情照。
莫哈末阿斯拉夫被告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1)(a) 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1年监禁或5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今日在庭上俯首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