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男女与警上演追逐战”案;被警方追逐70多公里终于落网的年仅20岁男子,今日在新山推事庭面控被罚款3000令吉。
推事西达雅杜还下令,若被告无法支付罚款,将被判坐牢4个月。
根据控状,20岁被告莫哈末达尼斯被控妨碍一名公务员执行任务,牴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两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的主控官为诺阿齐拉副检查司,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根据昨日报导,男被告开车载著18岁女友,与警方发生追逐战,警方追捕了超过70公里后终于逮捕到男被告。
社交媒体流传一段1分钟15秒的视频,引起许多网民热议。警方调查证实,这起事件于前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在新山艺达园(Adda Height)公园发生。
警方当时正在巡逻,发现公园内停泊著一辆可疑的宝腾奔舒娜轿车,警方趋前欲检查时,讵料对方不合作,甚至立即倒车,更与巡逻警车碰撞。
新山南警区和新山北警区共出动10辆巡逻警车展开追捕行动,并在南北大道76.6公里处,即亚依淡一带,才成功将他们逮捕。
根据警方调查,这对情侣无其他犯罪纪录,警方相信他们是被趋近检查的巡逻警察吓到,才选择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