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雪兰莪27日讯)警察违反交通规则,照样“没情讲”!
一辆隶属柔佛警察总部的轿车,违例停泊在摩哆泊车位,最终被交警开出罚单。
乌鲁雪兰莪警区主任苏菲安警监指出,面子书某群组流传一则贴文,指一辆隶属警队的轿车因违法停泊在雪州新古毛地区的摩哆泊车位,因此被开出罚单。
他说,经调查,证实该辆轿车隶属柔州警察总部,基于公务而停泊在新古毛的摩哆泊车位。
他指出,交警事后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6(1)条文(LN 166/59),向该辆轿车开出罚单。
“对于任何违规行为,警方不会妥协,会秉公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