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雪兰莪31日讯)一名罗厘司机今日在地庭被控虐待动物罪名,他否认有罪,获保释外出。
被告莫哈末再纳末达汉(41岁),涉嫌于去年10月29日晚上8时30分,在本查阿南镇的一个住宅区保安亭前,用木棍残忍打狗,导致狗右前腿和后腿受伤,因此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a)条文,并可在第29(1)条文下被判处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来自雪州兽医局,被告则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法官札菲娜再纳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6000令吉保外,并谕令被告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法庭择定案件在2月2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