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说,联邦法院去年不批准资深执业律师拿督郑宝德退出代表纳吉辩护的决定,是一项错误的裁决。
沙菲宜说,联邦法院于2022年8月16日和18日,不批准郑宝德要求法院,展延审理纳吉为他被判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裁决和刑罚,提出终极上诉申请的案件后,理应允许郑宝德说明他欲退出在该案代表纳吉辩护的决定。
“然而,联邦法院强制他(郑宝德)需继续留任辩护律师,即使他完全已无法起作用,因为他表明自己还未阅读上诉记录内的任何文件。”
以东马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瑟比利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早继续聆审纳吉针对法院在去年维持他被判挪用上述公司资金罪成的裁决和刑罚,而要求法院检讨该裁决的申请。
其他4名法官分别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拿督罗扎丽雅、拿督诺丁哈山和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
沙菲宜今日代表申请人纳吉陈词时说,由于郑宝德当时是被强制留在庭内,因此其存在只是形同摆设,令纳吉陷入仿佛仍有辩护律师的虚假情况。
他指出,这是法院可检讨的重大错误,因为此事关乎纳吉被否决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
“联邦法院犯下一个重大错误,强制辩护律师当时留任其当事人(纳吉)的代表律师,法庭没有权力这么做,这是法院可检讨的裁决。”
沙菲宜接着说,虽然郑宝德在去年人在庭内,但后者实际上已不再是上诉人纳吉的代表律师,因为郑宝德当时已表明他仍未为上诉案件的抗辩工作做好准备,所以在这情况下,纳吉当时在法院已陷入没有辩护律师的局面。
沙菲宜在陈词说,联邦法院不批准展延审理纳吉为他被判挪用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裁决和刑罚,提出终极上诉申请的案件时,没考虑到此举将会违反自然公正原则。
他指出,联邦法院拒绝批准展延聆审上述案件的裁决,令纳吉陷入由一名无法起作用的辩护律师担任“代表律师”的情况。
“那是由一名未做好准备且无法起作用的辩护律师,‘被迫担任代表律师’的情况,是经联邦法院监督之下的‘伪装’代表律师。”
沙菲宜说,法院的上述裁决,令纳吉获得代表律师为他辩护的权利被侵犯。
他也质询法院,何以在去年如此仓促审理纳吉提出的终极上诉申请。
“你是否能责备我的当事人,思考他之所以没有获得公平争议的原因,是因为当时大选即将来临?”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为首的五司,去年驳回纳吉的上诉案,并维持高庭原判,即纳吉被控7项涉及挪用SRC公司资金的滥权、刑事失信以及洗黑钱控罪,全部罪名成立。
法院将于周二(21日),继续聆审纳吉要求检讨上述裁决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