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国盟亚娄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希淡卡欣建议政府,下令禁止媒体引述匿名消息来源进行报导,以避免报导出现偏差,引发不必要的误会。
他还说,如果这所谓的“消息”属实,那么媒体大可直接引述名字,不必躲躲藏藏。
沙希淡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时,向通讯及数码部长法米提出上述附加提问。
但是,法米并不认同沙希淡的建议,认为媒体应在引述消息来源报导中取得平衡点。
他强调,媒体享有言论和报导自由,在进行报导时也有权保护他们的消息来源身分,但不意味可以利用言论自由发表不实或具诽谤性言论。
另一方面,法米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将在今午会见电视频道“Awesome TV”管理层,以了解该频道在电视节目中,暗示我国有“观察者”建议政府裁退80万名公务员一事。
他说,“Awesome TV”做出的上述指控纯属不实,这已违反通讯及多媒体法令。
他也说,该电视频道至今已触犯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多达6次,包括前朝政府时期多达5次。
针对沙希淡询问通讯部会否重新检讨新闻自由相关法令,以解决新闻从业员违反新闻职业操守的问题,法米透露,该部门已有规划修订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
他说,修订该法令并非钳制新闻或言论自由权利,而是旨在加强网络安全与可靠性相关的监管框架。
“记者应坚守新闻原则和道德规范,依法报道准确、真实的新闻。务必立即更正任何不正确资讯的发布,并发出澄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