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联邦法院于2022年裁定纳吉的时任辩护律师拿督郑宝德,在法院审理纳吉为他被判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的裁决和刑罚,而申请上诉的案件期间故意拒绝陈词,是不正确的说法。
沙菲宜今日陈词时说,郑宝德在去年8月16日表明将为上诉案陈词,但要求法院展延3至4个月后才聆审,以让他能为上诉案件做好准备。
“事情的真相是他们(辩护律师)并非故意(拒绝陈词),而是辩护律师(郑宝德)当时无法陈词。”
以东马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瑟比利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早继续聆审纳吉针对法院在去年8月23日,维持他被判挪用上述公司资金罪成的裁决和刑罚,而要求法院检讨该项裁决的申请。
其他4名法官分别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拿督罗扎丽雅、拿督诺丁哈山和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
阿都拉曼瑟比利在今早挑起法院于去年8月23日,在驳回纳吉的终极上诉申请时所发表的判词中,裁定纳吉和郑宝德故意拒绝参与上诉案件聆讯一事,并询问沙菲宜此事是否属实。
沙菲宜回答说,法院的上述裁决并非事实,因为事实是郑宝德要求法院展延审理上诉案件,是为案件做好准备的时间,因此这不是拒绝陈词。
“法院提及那是拒绝陈词的情况,显得我的当事人或其时任辩护律师拒不服从,但事实并非如此。”
联邦法院在去年驳回纳吉的上诉案,并维持高庭原判,即纳吉被控7项涉及挪用SRC公司资金的滥权、刑事失信以及洗黑钱控罪,全部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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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陈词时直言,他至今仍无法理解何以联邦法院于2022年8月,不批准郑宝德要求法院展延聆审纳吉为他被判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的裁决和刑罚,而申请上诉的案件。
他说,控方当时没反对郑宝德提出的上述申请,说明交由法官定夺此事,因此何以法院坚持在郑宝德未做好准备下,聆审纳吉提出的终极上诉案件。
沙菲宜说,郑宝德去年在法院,坦言自己可能误判形势,以为法院会批准展延聆审其当事人的上诉案,但他不会就此评断有这想法的郑宝德完全犯错。
“郑宝德的说法是他可能犯错,但我个人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若我们面对的人物并非纳吉,那我们的申请就应会获批,因为通常你要求展延的申请会获批,尤其这是第一次。
“因此,我不会对郑宝德有该想法感到惊讶,因为我认为在这情况下,他并没完全犯错。”
此外,沙菲宜指出,虽然纳吉为其上诉申请提出94项上诉理据,但法院去年驳回其上诉案时,并没把任何一项理据纳入考量。
以阿都拉曼瑟比利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将于周三(22日),继续聆审纳吉要求检讨上述法院裁决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