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8日讯)“Asmaul Husna”组织创始人涉嫌向穆斯林传播不正当教义,今日在伊斯兰高庭面控,被告旺玛丝丽(59岁)表示不认罪。
她被控于昨天上午9时45分,在瓜拉庇劳甘榜努里巴莱班让的一所房子内,传播不正当教义。
被告在传教时指“人类精神”源自上苍,所有行为都基于上苍的“直接指示”。
她在1992年伊斯兰刑事法(森美兰)(2019年修正案)第52条文下被控,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鲁兹达允许被告以4500令吉保释金,并由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定4月4日过堂。
被告和17名年龄介于20至60岁的妇女,昨日在上述地点被森美兰伊斯兰宗教事务局(JHEAINS)逮捕。
较早时,被告因无证讲教,在瓜拉庇劳伊斯兰地庭面控,在被告认罪后,法庭判处被告罚款3000令吉和监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