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5日讯)吉打州议会今日在全体朝野州议员一致支持下,3读通过反跳槽法案,料在4月1日生效。
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今日在吉打第14届第6季第1次州议会上,提呈2023年吉打州政府宪法(修正)法案,获得所有州议员一致支持,顺利三读通过。
沙努西将觐见吉打州苏丹端姑沙烈胡丁殿下,寻求御准宪报颁布新法案,预料将在4月1日生效。
有关法案是增加新条规,即48A条规,若一名代表某个政党中选的州议员退党,或者不再是该党党员,或跳槽加入其他政党,将须悬空有关议席。
上述条规阐明,州议长在接获悬空有关州议席的书信后,须在21天内通知选委会,以便选委会在60天内举行补选。
不过,在以下数种情况下,则允许该名议员可续任,即政党解散、有关议员被选为议长,或者被开除党籍。
然而,吉州政府提呈的反跳槽法案修宪法案条规,与国会通过一样,即法案内阐明,若发生政党结盟的情况,有关政党的议员将不被视为跳槽,无需重选。
同时,若一名国州议员被党开除党籍后加入新政党,甚至成立新政党,同样不会失去议员资格。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在月初指出,截至目前,有7个州属已经落实反跳槽法令,分别为雪兰莪、槟城、霹雳、玻璃市、森美兰、吉兰丹及砂拉越。
随着吉打也通过反跳槽法,国内尚剩5州还未通过反跳槽法,即柔佛、马六甲、彭亨、沙巴和登嘉楼。
祖国斗争党安南武吉州议员拿督阿米鲁丁指出,一个议员在上阵竞选时,其政党立场原本倾向某方,但在获得人民的委托后,政党或突然改为转向支持或与其他政党结盟等,可能背叛选民委托。
“整个政党转向的情况,在现有的反跳槽法是属于合法的,这是值得大家思考的,因为是一整个政党的共同决定,让议员不得不违反选民委托。”
公正党峇甲亚兰区州议员黄思敏提出,反跳槽法的“政党”,究竟是指议员本身的所属政党,或是上阵的旗帜,也需要进一步去考量。”
他举例,如伊党以国盟的旗帜上阵,但最终若是伊党离开国盟,那究竟是否属于“退党”?
无论如何,所有起身发言的在野党议员,包括吉打反对党主席兼苏卡默南迪州议员占利、日得拉州议员拿督斯里慕克里兹、和巫统万拉峇鲁州议员拿督莎比丽娜都对反跳槽法案,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