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民主联盟党(MUDA)人权事务局主任周铨洋指出,至达城警方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嫌犯一起扣留及一起载到法庭,而且还上手铐,已经违反了2001年儿童法令第85条文规定。
他今日下午发文告指出,至达城警区主任莫哈末苏海米发表的声明令人遗憾。苏海米澄清了这名未成年人和少年并未被游行示众。
“然而,他提供的解释似乎只会加强这种印象。他的声明表明这两人是在公共走廊被护送,警方没有明确禁止媒体人员接近并拍摄两人被手铐锁住的照片。”
他说,关于在未成年人身上使用手铐的疑虑还未解决,警方也没有解释为什么违反了2001年儿童法第86条规定,将他们铐起来。
“我们认为警方必须调查为何无法遵守标准操作程序,并纠正缺陷,以确保不会再次发生此类错误或不当行为。此类错误或不当行为可能会对受其影响的人造成长期损害,警方必须承认他们扮演的角色和责任,并为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周铨洋指出,该党强烈建议警方在调查这些违规行为时邀请独立专家,例如儿童专员和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并为受影响者提供适当的补救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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