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5日综合电)台南有对母子因家财问题起争执,儿子便以手机朝85岁老母亲录影一再质问,老母亲不耐其烦而拨落儿子手机,致手机荧幕贴及荧幕下方、左右角龟裂损坏。
儿子竟然怒告老母亲毁损外,还求偿92万台币(约13万令吉)。台南地院认老母亲年逾80岁且情节轻微、显可悯恕,减轻其刑仍嫌过重判免刑。
检警调查,张姓男子去年5月19日10时29分许在台南家门口前,因财产问题与母亲发生争执,便以手机朝向母亲录影,母亲见状徒手将儿子所持手机挥落,致手机的荧幕保护贴及荧幕下方、左右角龟裂损坏。张愤而提告,母子因而翻脸。
案虽经检察官提起公诉,检察官指出,请审酌本案起因于告诉人为财产之故,竟持手机向自己母亲不断录影,以及一般人遭他人录影时通常会感到不快、抗拒等情况,对被告从轻量处适当之刑。
台南地院审酌,被告与告诉人母子,儿子为家族财产一再质问母亲并持续以手机录影,致已85岁母亲不耐其烦而拨落儿子的手机、手机仅损坏荧幕保护贴及荧幕下方、左右角龟裂损坏。兼衡儿子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惟请求损害赔偿金额高达92万台币(约13万令吉),对比其自称手机的价值差距显为夸张,可见儿子对其母亲有意借题发挥,混入其家产权益的争执。
台南地院查本案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被告案发时已年满80岁,得减轻其刑,且减轻其刑仍嫌过重,情节轻微、显可悯恕,依法免除其刑。法官认张母犯毁损他人物品罪,免刑,另民事求偿部分,尚在审理中。
文/图: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