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疏于照顾孩童,父母可被提控上庭!
武吉阿曼性罪案、虐童及家暴调查组(D11)主任西蒂卡米莎助理总监接受马来文报章《每日新闻》访问时指出,依据2001年儿童法令31(1)(a)条文,疏于照顾孩童的父母,可被警方押往法庭面控,罪成者可被判20年监禁、或5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她说,曾有一宗案件,父母将10岁以下的孩子独留在家,导致孩子失踪,待寻回孩子时,已坠河毙命。
她说,今年1月,鹅唛区一名27岁的父亲疏于照顾孩子,导致孩子头部受伤,警方随后将他提控上庭。
“疏于照顾孩童是一项严重的罪名,这可导致孩童在失踪期间受重伤,甚至死亡。”
她说,警方将不间断展开觉醒活动,同时加强在住宅区巡逻,以监督及预防儿童失踪案。
西蒂卡米莎也呼吁民众,关注儿童失踪网http://knk2hilang.rmp.gov.my或“NUR Alert”(国家紧急回应警报系统),协助失踪孩童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