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内陆税收局(LHDN)宣布,所有接待管理中心、印花税缴付柜枱,以及指定代收税收的商业银行和邮局,将逐步停止接受支票、汇票(Money Order)或邮政汇票(Postal Order)作为缴税媒介。
根据文告,作为税收局收款代理的马银行和大众银行已在本月1日停止接受支票付款。
印花税支付柜枱则从7月1日起停止接受支票、汇票或邮政汇票;吉隆坡、古晋和亚庇的接待管理中心则从8月1日起停止接受这些缴税方式。联昌银行也是从8月起停止接受支票付款。
文告指出,此宣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直接税付款,但除了2个情况,即预先支付或分期支付所得税,和针对诉讼案件在8月1日前提呈给关税局的远期支票(Post Dated Checks);以及支付给代理、经销商及分销商的佣金,预先被抽起的2%。
8月1日过后,所有直接支付可以通过现金、银行汇票、FPX转账、电汇(TT)、电子资金转账(EFT)、跨银行转账服务(IBG),或通过MyTax网站线上等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