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49岁吉隆坡市政局高官因勾引一名已婚妇女与他发生性关系,今日被带往推事庭面控,但他不认罪。
被告凯鲁安努亚被指在去年6月14日至11月14日早上11时57分,于该局办公楼诱使37岁妇女与他发生性关系。
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98条文(怀有犯罪意图而拐带或带走或扣留已婚妇女);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马来西亚前锋报》报导,被告是吉隆坡市政局执行董事(管理),如今他已暂时停职。
主控官诺戴安娜副检察司建议,让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且禁止骚扰证人。
被告辩护律师法米以其当事人已被停职,薪水减半为由,恳请推事降低保释金至2000令吉。
他也说,被告目前有4个仍在求学的孩子,只能承担2000令吉保释金。
推事努鲁依扎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被告在案件审结前不得骚扰证人。
另外,代表受害者的旁听律师诺阿兹里向法庭申请,禁止媒体公开受害者身分,以保护受害者。
推事说,媒体察觉此事,并相信媒体将酌情处理。
“若媒体报导(受害者身分),可被对付。”
此案将于7月2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