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0日讯)一名政府机构司机和友人,涉及与一名修车店老板串谋虚报意外车险,今日一同被控,但3人否认有罪。
雪州文化与艺术局司机依汉哈兹万(38岁)和朋友阿里(35岁,商人),被控于2021年3月9日在鹅唛怡保路一个商业单位,与修车店老板哈米达布旺(40岁)合夥,欺骗一名保险公司中介。
他们被指向该中介提交一名妇女的车险索赔表格,以索取4899令吉,但表格涵盖虚假呈报,妇女也是在不知情下签署表格。
3人的行为牴触了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被判;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金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慕阿兹阿末副检察司;哈米达布旺代表律师是沙烈胡丁沙兰;另两名被告则无代表律师。
地庭法官罗兹拉随后批准,依汉哈兹万和阿里各以4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提交护照给法庭,以及每个月前往反贪会办事处报到的条件保外;哈米达布旺的保释金为5000令吉,其他保释条件一样。
案件定于7月2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