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指出,面子书母公司Meta没有删除平台内违反法律的内容,已牴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44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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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会发文告指出,上述条文阐明如果各别组织已被告知有任何犯罪活动后仍不采取及时行动,不仅是组织本身,还包括董事、首席执行员或实际控制该公司的人,都可被控为故意提供犯罪途径或协助犯罪活动。
“Meta已被告知其平台含违规内容后,仍未及时和有效地删除这些内容,这样的行为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可构成犯罪。
“特别是在(该公司)已经被告知这些内容违反马来西亚法律后,仍然未能及时删除这些内容。”
MCMC也指出,该会严正看待平台允许网络设施、网络服务或应用程式服务不断遭到滥用的问题,并指他们有责任确保网络平台不被滥用进行犯罪活动。
“因此,我们将向所有利益相关者通报在这方面所采取的任何行动。”